①学生户籍随监护人迁至昌平区的可以填报此平台。
②学生为本市户籍,监护人自有大产权房变更至昌平区的可以填报此平台。
③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。
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。
⑤省市内转学学生必须为学校在学学生。
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,实行“籍随人走”。
⑦已联系到接收学校和申请民办学校转学的不用填写此平台。